行政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工勤人员,属于“工人”编制,如果流动到国有企业工作,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完全可以安排一定的职位。如果只是到国有企业兼职的,则不得领取工资。 一、“工人”编制,本身就是国有企业性质,到国企工作,在法律政策上没有问题;
二、国企职工是否安排在一定的管理岗位上,应当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而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行政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工勤人员,属于“工人”编制,如果流动到国有企业工作,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完全可以安排一定的职位。如果只是到国有企业兼职的,则不得领取工资。 一、“工人”编制,本身就是国有企业性质,到国企工作,在法律政策上没有问题;
二、国企职工是否安排在一定的管理岗位上,应当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而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