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结果如下:
我国的洪水限期分为4种,由轻到重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限期分别是5年,10年,20年,50年以上,其中小号的洪水的限期为5年,特大号的洪水限期为50年以上,大号的洪水限期为20年,中号的洪水(即较大洪水)为10年。
一般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小于10年的洪水。
较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为10~20年的洪水。
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为20~50年的洪水。
特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含50年)的洪水
需要解释的是:5年,10年,20年,50年,100年一遇的洪水概念
目前,一般按数理统计学方法描述某一大小洪水出现的“可能性”。如“50年一遇”,即为此种描述。“50年一遇”可以理解为该大小洪水“隔50年出现一次”(重现),但要清楚,这种“隔50年”,不是确切意义上的,而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该大小洪水可能连续几年频繁出现,也可能100年也不出现一次,但按该河流存在(河流出现至消亡)的历史时期而言,该大小洪水,平均“每隔50年出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