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绿化设施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 有财产,绿化作物存活期后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养护和管理。全 体业主要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对践踏、破坏园林绿化和设施的行为,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有代表业主委员会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2.
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不得践踏、攀摘花草,不 得占用或任意迁移、更换、损毁花草树木。
3.
不得在树干上倚靠物品、晾晒衣物,不得利用树木搭盖、牵 挂或在树干上刻字、打钉、张贴广告等。
4.
不得向草地、绿地及园林景观内倾倒垃圾、污水、乱扔烟头、 纸屑,不得损坏、涂画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