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证后,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
办证时间为工作日每日8: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
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即两次办证有效期累计12天)。
需要重新办理,进京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可延期一次。在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即在进京证有效期的第6、第7或是过期后的第1天办理延期手续,除了这3天之外,都是不能提前或者推后办理延期手续的),到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只需要持旧证换发新证,即两次办证的有效期累计是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