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的目标要明确、具体
教学目标只有提得明确而具体,才有利于教师正确地选择教学方法、妥善地组织教学过程、准确地评价教学结果,也能使教师将教学的意图清楚地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主动地把握自己的学习过程。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应当指向具体的学习结果。
教学目标的明确、具体,在于用可以观察或测量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这个动词必须指出一个动作,应避免使用诸如“了解”、“掌握”、“熟练掌握”等词,因为这样的词缺乏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较为适应的词如“写出”、“列举”、“比较”、“分类”、“从几个项目中选出”等。
由于学生的态度和情感很难用行为术语来描述,所以在制定教学月标时,一般不将其作为主要的评价点。有关的态度、情感目标只能在一定的情景中,用可观察到的表情作为评价的依据。
(二)根据学科教学点制定适当的教学目标
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和教学的实践经验,认真分析教学内容,将教学内容分解为明确可见的小知识单元及能力要求点,每一个教学点应当对应一条教学目标。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能力水平,根据教学目标分类法,确定每条目标的层次要求。
(三)教学目标要具有一定弹性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从宏观上把握一个阶段内对学科教学规定的基本标准(下限)和最高标准(上限),防止教学目标偏低或超纲。教学目标的下限,是每一个学生都必须达到的教学要求,它可以使学生了解达到怎样的水平才算基本合格。教学目标的上限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设定的最高教学标准,对学生起着激励和指导作用。教学目标的制定既要有统一的要求,又要注意适应个别差异,具有一定的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