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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最新规定(广东居住证到期了网上怎么续期)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最新规定(广东居住证到期了网上怎么续期)

更新时间:2024-06-15 12:54:55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最新规定

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条件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并提交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四)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材料

  1、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一)居住证相片。可持二代身份证直接到办证机构读取身份证相片,或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租赁协议﹤农村住宅类专用﹥)、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

  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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