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的基本形式是资本。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有: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
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提出者是卡尔·马克思。
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殊范畴,它指示的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和扩大再生产的社会经济制度。
直接的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还有就是地租.当然这些仅是剩余价值的第一个占有者,但绝对不是最后一个占有者,剩余价值转化成利润,其它行业的资本通过竞争获取利润的形式会走剩余价值(剩余劳动),有些亏损企业剩余价值无法转化成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