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每年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在此期间,每日6时至23时(除夕至正月初三不限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未经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个人不得燃放三寸以上礼花弹、架子花、舞台焰火等燃放产品标识注明A级的烟花、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在可以燃放区域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其中,B级产品不得低于25米,C级不得低于5米,D级不得低于1米。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每年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在此期间,每日6时至23时(除夕至正月初三不限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未经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个人不得燃放三寸以上礼花弹、架子花、舞台焰火等燃放产品标识注明A级的烟花、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在可以燃放区域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其中,B级产品不得低于25米,C级不得低于5米,D级不得低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