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1.批准使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属于公共用地,办理批准使用手续,即批准用于建设市政道路等,可以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但不用发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等。这些用地在土地登记时也是只登记不发证。需要注意区分建设单位、管理单位与土地使用权人的不同。
2.国有土地划拨,即行政方式。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4.国有土地租赁。
5.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1.批准使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属于公共用地,办理批准使用手续,即批准用于建设市政道路等,可以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但不用发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等。这些用地在土地登记时也是只登记不发证。需要注意区分建设单位、管理单位与土地使用权人的不同。
2.国有土地划拨,即行政方式。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4.国有土地租赁。
5.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