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在农户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一般面积小于1亩,单位面积株数小于国家规定最低造林密度,分布在田边土角,栽植株行距不规范,配置形式不统一的可评定为零星树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集中连片,株行距规范,栽植密度大于33株/亩的不宜评定为零星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