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流通领域抽油烟机商品消费提示,该提示显示,6款样品所检项目存在不合格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知名品牌奇田、樱花、五洲榜上有名。
该提示公告称,2017年度,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抽油烟机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6款样品所检项目存在不合格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该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本次抽检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以及《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的抽样检验程序,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
记者在表单看到,6款不合格产品分别来自奇田、樱花和五洲三个品牌,不合格项目包括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骚扰功率等。
具体表格如下:
附:
不合格项目分析(依据广州市工商局)
(一)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商品的实测功率低于标准要求的最低限制。一些消费者认为功率越大抽油烟效果越好,于是少数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心理,虚标额定输入功率或电流,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二)结构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对产品的结构有具体的要求,如产品有些部件不能设计为可拆卸部件、产品不能留有锋利的边角、旋钮手柄的固定应牢靠、不能选用有毒有害的材料、充当绝缘部件受力时不应变形等。结构不合格会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在产品的设计阶段未充分考虑标准对产品结构的要求。
(三)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在产品零配件的选材上偷工减料,使得软线的导体电阻不符合所标称截面积对应的要求,易导致在使用过程中过热,发生短路事故,直接危及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为节省成本,有意降低电源线的规格,如本来应该使用GB5023.1的53号线,企业却使用GB5023.1的52号线。
(四)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为产品的接地连续性不好导致接地电阻阻值超过安全值、器具内部接地导线线径太小导致接地电阻阻值过大、电源线的接地导线预留长度小于零线和火线的长度。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有触电危险。
(五)电磁兼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电磁兼容性包括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谐波电流发射等。电磁兼容性要求产品在工作时不对周边设备产生干扰,同时也不会受到其他用电设备的干扰,以保证所有设备均能正常工作,互相兼容。该项目不合格会对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记者】姚翀
【作者】 姚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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