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的人员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但不可以直接转管理八级。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一至五级共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工勤岗位转管理岗位要经过考试考核才能经人事部门批准,不可以直接转管理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