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其中硕士阶段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此类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③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定向就业的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工作时间原则上应在8年以上,并且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主持或者作为核心成员实质参与过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在相应领域发表过科研论文或获得过发明专利。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5.符合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