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20世纪30年代末期的“华尔街”金融危机,促使了美国现代内部审计的产生。20年代至40年代初期,美国现代内部审计迅速发展,其标志是建立了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方法,同时内部审计领域从传统的财务审计扩大到效益审计,并于1941年在美国纽约成立了“内部审计协会”。20世纪70年代,世界内部审计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使美国现代内部审计有了新的发展,此时关于内部审计人员道德准则和从业标准等的制定,规范了内部审计职业。在美国的今天,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一样,已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当然对其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应该是会计领域的顶尖专家。 在我国,本世纪80年代末,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国WY颁布了第21号令《ZHRMGHG审计条例》,其中第六章专门对内部审计的机构和职权作了规定。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组织地位 美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在70年代末以前,大多设在管理层以下,独立性受到很大的限制。70年代末,出现了新的组织结构,即董事会下设与高级管理层平行的审计委员会,业务直接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内部审计对本单位的一个权威组织负责。 2、内部审计师与董事会保持直接联系, 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沟通信息。 3、内部审计的宗旨、权利和责任在正式书面文件中作了规定。 4、内部审计每年关于本部门的审计工作计划、人员配备、 财务预算要呈送高级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告董事会。 5、 内部审计师每年一次或多次将工作报告呈送高级管理部门和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