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陈述辞职的理由和去向,一般都是给校长。
2、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教育局人事科同意后,会给一份《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一式三份。
5、填写好《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回学校找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6、填好之后把三份《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分别送往学校,教育局人事科,人社局档案室三处。
7、接下来工资就会被停,抽空去教育局把档案拿出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