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西晋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尚书省最高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副长官为侍郎(从二品),其下六部尚书为正三品,六部副长官仍称侍郎(从三品),以下分司(曹),正副长官分别为从五品、从六品。

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礼部: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刑部: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三省差不多一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归尚书省执行差不多二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中书省和尚书省是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东汉废除中书省,只设尚书省,三国时恢复中书省,门下省是晋朝首先建立的,南北朝依然沿袭,晋朝时期三省制度基本建立起来,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三省在各个时期的的历史作用和地位不同,在封建社会末期实行封建专制,基本废除了三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