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设坡道扶手、扶手栏杆下端设不小于50mm的坡道安全档台、坡道的坡面应平整。 (2)坡道位于不同位置时的坡度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表7.2.4的规定,室内走道及有台阶的建筑入口最大坡度为1/12。此限定是以国际统一规定为依据,既能使一部分乘轮椅的残疾人在自身能力的条件可以通过坡道,也可使病弱及老年的乘轮椅者在有人协助的情况下通过坡道。在有条件的地方,将坡道做1/16或1/20则更为理想、安全和舒适。 (3)坡道在不同坡度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有相应规定:坡道选用1/12的坡度,当高度达到0.75m时,此时坡道的水平长度是9.0m,需要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0m的休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