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宪儿》王守仁〔明代〕
幼儿曹,听教诲。
勤读书,要孝悌。
学谦恭,循礼仪。
节饮食,戒游戏。
毋说谎,毋贪利。
毋任情,毋斗气。
毋责人,但自治。
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
凡做人,在心地。
心地好,是良士。
心地恶,是凶类。
譬树果,心是蒂。
蒂若坏,果必坠。
吾教汝,全在是。
汝谛听,勿轻弃。
拓展资料
这篇《王阳明家训》又称《示宪儿》三字诗,收录在《王阳明全集·外集二·赣州诗》中。所谓“赣州诗”,是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王阳明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后,至正德十三年(1518)十二月期间所作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