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家训
这篇《王阳明家训》又称《示宪儿》三字诗,收录在《王阳明全集·外集二·赣州诗》中。所谓“赣州诗”,是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王阳明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后,至正德十三年(1518)十二月期间所作的
作品
赏 析王明阳家规关于宪儿写作背景
原 文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悌;学谦恭,循礼仪;节饮食,戒游戏;毋说谎,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
赏 析
“幼儿曹”中的“曹”字是“等、辈”之意。“幼儿曹”意为:孩子们。后面所有话语均通俗易懂,完全是向孩儿们说话的口气。诗的对象宪儿是王阳明养子王正宪。
王阳明家训无论是“三字经”载体,或是“心学”的内容都适合作为现代家庭教育的范本。作为训蒙学的教材,其三字经的载体适合小孩子诵读,音调和谐押韵,读来朗朗上口,即使儿童不一定字字都懂得很透,也足以启发其想象,会让孩子感觉到书有念头,有学头,促进他们求知的欲望。因此,王阳明一贯主张用诗教作为蒙学的主要教育手段之一。
就其内容而言,王阳明家训与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深相契合。第一,王阳明倡导文明和谐的伦理道德,其家训说:“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仪。”第二,王阳明表彰向上的日常规范,其家训说:“节饮食,戒游戏;毋说谎,毋贪利。”
宣扬“知行合一,致良知”心地善良的“心学”是王阳明思想的核心,其家训最后一部分揭示“心学”精髓——“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强调“心”之重要,这个“心地好”便是崇尚“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