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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水质标准(最新国家自来水水质标准表)

自来水水质标准(最新国家自来水水质标准表)

更新时间:2024-04-07 17:41:27

自来水水质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项  目 标准限值

一级 二级

色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不应有明显的其他异色

浑浊度       (度) ≤3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不应有明显的异臭、异味

pH值 6.5~8.5 6.5~8.5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mg/L) ≤350 ≤450

溶解铁       (mg/L) ≤0.3 ≤0.5

锰         (mg/L) ≤0.1 ≤0.1

铜         (mg/L) ≤1.0 ≤1.0

锌         (mg/L) ≤1.0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 ≤0.002 ≤0.004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 ≤0.3 ≤0.3

硫酸盐       (mg/L) <250 <250

氯化物       (mg/L) <250 <25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1000

氟化物       (mg/L) ≤1.0 ≤1.0

氰化物       (mg/L) ≤0.05 ≤0.05

砷         (mg/L) ≤0.05 ≤0.05

硒         (mg/L) ≤0.01 ≤0.01

汞         (mg/L) ≤0.001 ≤0.001

镉         (mg/L) ≤0.01 ≤0.01

铬(六价)     (mg/L) ≤0.05 ≤0.05

铅         (mg/L) ≤0.05 ≤0.07

银         (mg/L) ≤0.05 ≤0.05

铍         (mg/L) ≤0.0002 ≤0.0002

氨氮(以氮计)   (mg/L) ≤0.5 ≤1.0

硝酸盐(以氮计)  (mg/L) ≤10 ≤20

耗氧量( KMnO4法) (mg/L) ≤3 ≤6

苯并(α)芘    (μg/L) ≤0.01 ≤0.01

滴滴涕       (μg/L) ≤1 ≤1

六六六       (μg/L) ≤5 ≤5

百菌清       (mg/L) ≤0.01 ≤0.01

总大肠菌群     (个/L) ≤1000 ≤10000

总α放射性     (bq/L) ≤0.1 ≤0.1

总ß放射性      (bq/L) ≤1 ≤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分三个指标标准

1、物理指标:物理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规定色度不能超过15度,浑浊度不能超过3度,自来水闻起来不能有异味和臭味,不能含有肉眼可见物。

2、化学指标:化学指标包含电导率、硬度、PH值、无机酸度和碱度。其中硬度指的是自来水中铁、锌、锰、铜等元素的 含量。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规定,饮用水中铁含量不应超过0.3毫克/升,含锰量不应超过0.1毫克/升,含铜量不超过1.0毫克/升,含锌量不应超过1.0毫克/升。

3、生物指标:生物标准规定的是自来水中含有的细菌数量。水质标准规定每毫升水中不超过100个细菌。其中大肠菌群,水质标准规定,每升水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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