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人员住院的报销规定如下:
住院门诊补助报销标准为,如果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下部分,那么就补助50%,;如果费用在10000元以上部分的,那么就补助60%。
如果是带病回乡老兵的5000元以下部分的,那么就补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