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两者都会吃亏,因为两者的观点不一样。如房东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东吃亏就多一些,反而租者比较少,比如,在你的房屋里发生伤亡,打架,赌博吸毒等等意外事件,那么房东就要负法律责任,还会产生不必要其它经济纠纷,而租者主要吃亏是住所没有安全保障,房租水电涨价,随时被房东赶走。所以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要不然双方都吃亏,被免发生不必要纠纷。
房屋权利人吃亏。虽说口头、短(微)信、电话、邮件均可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前提是双方都有认真履行诚意的情况下,采用任何一种合同形式均可。如没有诚意,一旦承租人违约,房屋内部受损、租金、其他费用等欠缴情况就会产生,虽有保证金或定金,冲抵后仍有缺口,就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