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的标准是在1994年制定的。该标准最早由中国国家统计局提出,旨在衡量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情况。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目标,它要求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小康的具体标准因时间而异,最初是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主要指标,后来逐渐扩展为包括收入、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衡量。不断更新的小康标准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小康社会的标准是在1984年提出的,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的。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指在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民生福利等方面,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小康的生活状态。
具体标准则是根据国情和时代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的,目前主要体现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以及人民群众在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都能够得到基本的保障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