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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制度(殿试制度和科举制度有什么区别)

殿试制度(殿试制度和科举制度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4-04-05 08:58:13

殿试制度

唐代皇帝并不主持科举考试,也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殿试。殿试宋代成为定制,制度形式的殿试历金、元、明、清四代,发挥着自身独特的政治功能。探究了殿试的起源,梳理了殿试制度产生和完善的内在机制,并对殿试制度在科举考试发展史上的政治功能作出简要的探讨。

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是唐、宋、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殿试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进行区别、选拔官员等。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武则天创制于神都紫微宫洛城殿,所以是从唐开始的。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

科举史上的殿试是由武则天首创的。

载初元年(公元690年)二月,武则天即将称帝,于神都紫微城洛城殿策问贡士,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殿前试人自此始。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

宋朝正式成制,明、清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明清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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