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目视星等是-26.73
满月目视星等是-12.74
不要简单的认为是两数相减
星星亮度的等级最早是由希腊天文学家依巴谷(Hipparchus)于公元二世纪时创立的,他把天上最亮的二十颗星定为1等星,再依光度不同分为2等星、3等星,如此类推到6等星。直到1850年英国天文学家扑逊(Pogson)加以订定其标准,他以光学仪器测定出星球的光度,制定每一星等间的亮度差为 2.512倍(基本上是定义1等星的亮度为6等星的100倍,而其五次方根为2.512,即是(2.512)^5=100)。而比一等星还亮的星是0等;再亮的则用负数表示,如-1,-2,-3等。
也就是说
倍数=2.512^(月球视星等-太阳视星等)=2.512^(-12.74 - -26.73)=394706.8782
即:太阳比月亮亮394706.878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