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均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动火级别而确定。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的许可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可为72小时。时间均应从火灾危险性动火分析后不超过30min的动火时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