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词意义上,“须”通“需”,需要。但使用时仍然存在差别。
需:指客观上某一事物的存在、发展、变化,对另一事物有着高度的、绝对的依赖,是条件的必要。
如种子发芽需空气、水分和适宜温度。
须:主观上、情理上的应该,必要。
如,办事须谨慎。
当它们与“必”组合为“必须”、“必需”时,是近义词,都表示必要。在使用上仍然要注意它们支配对象在主客观上的不同,以及语法功能上的差别。
必需:动词性质,可与“所”组成“所字结构”,表示客观的必要条件。如“粮食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或与物、品等组成偏正词组,如必需品、必需物质等等,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
必须:助动词性质,只能充当状语,如“必须来”、“必须打针”、“必须做作业”。不能与名词组成偏正词组做主语、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