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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不给装燃气灶(自己买的燃气灶燃气公司不给安)

燃气公司不给装燃气灶(自己买的燃气灶燃气公司不给安)

更新时间:2022-03-09 14:24:48

齐鲁网济南10月29日讯天天盼天天盼,新房终于交付了。按理说,交新房搬新家,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枣庄滕州的刘先生就遇到这么一件事,想拿钥匙,得先答应开发商一个条件,先买燃气灶,不答应不给钥匙。

新房交房成难题 不买燃气灶不给钥匙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枣庄滕州的刘先生在市区龙泉湾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近期,该小区陆续交房,本来,交房搬新家是件大喜事。可是,老刘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原来,让老刘烦心的就是,开发商给他开了一个附加条件,想拿新房钥匙,必须先买指定的煤气灶。不仅是刘先生,整个社区的业主都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开发商交涉了多次,答复都是先买燃气灶。为了不耽误新房装修,刘先生还是把330元燃气灶的钱交了。钱交了一个月,但燃气灶迟迟没送到家。“没办法,开发商这是华润燃气公司强卖给我的,包括初装费,我没办法,开发商说的。” 刘先生说。

开发商:燃气灶系燃气公司强加的

为了证实刘先生的说法,记者找到了滕州龙泉湾小区开发商。 开发商万先生证实,目前只有2号楼3号楼交房,其他没交房,因为没有交钱。而这部分费用,是由当地华润燃气公司在一年前收取的。

随后,记者找到了开发商一位陈姓负责人。陈总解释称,燃气灶是华润燃气公司强加给开发商的。

据了解,开发商强行让业主购买的,是价值330元的传统台式燃气灶。开发商不给业主退,业主刘先生找到了燃气公司,枣庄滕州华润燃气公司燃气具经营服务处工作人员称,只能换,补差价。

同时,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销售给开发商,而且,他们双方是有销售合同的。如果不愿意买,可以找开发商理论。

记者了解到,龙泉湾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施工,也是由华润燃气公司负责。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要求购买华润燃气公司的产品,也有为业主安全的考虑。

虽然说是从安全考虑,但这样销售燃气灶,是否得到业主允许,对方始终不予答复。记者找到枣庄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滕州住建局的孔主任认为,搭售燃气灶的事情,属于开发商个人行为。

经过和开发商交涉,对方答应退还刘先生所交的燃气灶钱。

燃气公司非法收取燃气初装费?

可是,刘先生对购房合同约定的必须交3090元的燃气初装费还存在疑惑。刘先生了解到,燃气开口费在开发商买地的时候就包括了,因此300多块钱不应再收取。

开发商陈总说,他们当时拿地建设时,交给当地政府的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并不包含3090元的燃气初装费。

刘先生购房合同附带的交费清单显示,燃气初装费也由滕州华润燃气公司收取。因此,记者又找到华润燃气公司,枣庄滕州华润燃气公司燃气具经营服务处工作人员回复称3090元是管道钱。

枣庄滕州龙泉湾小区业主刘先生称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规定管道费是不予收取的,对此,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对此加以否认,并称物价局有文件收取此费用,燃气公司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随后,针对此情况,记者又来到当地的住建局,进一步核实情况。枣庄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科孔主任将燃气初装费的问题写下来,进行了核实。三天后,业主们收到了滕州住建局的书面回复。记者也在第一时间,与住建局燃气管理科的孔主任取得了联系。 孔主任告诉记者,物价局开的是安装材料费,而不是初装费,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而针对刘先生所认为的国家发改委2001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585号文,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专家答疑:燃气开口费实为安装材料费 收费合理

律师刘德彪称,国家发改委585文件中指出,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也就是说,把小区红线外的,也就是小区划定的范围外的建设费用,统一为城市综合配套费了。

同时,刘律师表示,开发商在拿地建设时,就已经向当地政府缴纳城市综合配套费。费用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 桥梁 环境卫生 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费(供水及排水管网 供气管网 热源管网 综合布线管网的建设)。“按照合同约定,老百姓熟知的燃气开口费,也就是材料安装费,这部分费用不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里面,这部分费用是规定的红线内,也就是小区范围内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取。”刘律师说。

3090元的燃气初装费,准确来讲,应该是燃气安装材料费,从小区划定的范围以外的地方,接通管道,到每家每户的管道费用、仪表费用、施工费用等。因此,开发商收取的燃气初装费是合理的。 (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原标题:枣庄:业主想搬新家 须先买燃气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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