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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漏水如何免责(净水器保修期外造成漏水怎么处理)

净水器漏水如何免责(净水器保修期外造成漏水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2-03-27 10:29:57

净水器作为近年来消费者普遍使用的家用电器,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最近,家住拱墅区的章先生因为家中的某品牌净水器漏水导致整个房间地面被水淹,地板、家具等不同程度受到损坏,渗水问题甚至殃及楼下邻居一起受灾,而章先生与经销商A公司、生产者B公司就关于财产损失的认定和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拱墅法院判决经销商A公司、生产者B公司赔偿章先生损失10000元。

大牌净水器用了一年多突然漏水

章先生很闹心

2020年,章先生装修新房,为了选购净水器去了某商场,在某德国品牌展位,商家非常热情地向章先生推荐了自家品牌:“我们这个品牌是全进口的,质量特别好,而且是整装的,我们送货上门以后简单装上就能用了。”

章先生经过再三比对选品,选购了该品牌的净水器。与经销商A公司签订《净水系统购销合同》,约定章先生向A公司购买净水器中央机及末端净味单元,折后价款为8300元。合同签订后,章先生支付了产品价款8300元。A公司随即完成净水器的送货安装服务。

今年1月,正在上班的章先生突然接到楼下邻居的电话,告诉他家里的水流到楼下了。

“我马上赶回家,是净水器在漏水,而且整个厨房地面都被淹没了。”

章先生立刻向A公司报修,A公司派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净水器右端有渗水情况,现场维修后,漏水是止住了。

但是问题又来了,机器是修好了,但是漏水造成的损失怎么算?

恢复原状还是折价赔偿?

只能二选一

“净水器是安装在橱柜里的,漏水以后,我的橱柜里面都是积水了,被水浸泡后产生霉味、霉菌、小飞虫,我们都不能用了,虽然现在是不漏了,但是他们也应该帮我排空积水恢复原状的。”章先生起诉要求经销商A公司和生产商B公司排空西橱柜、吧台底部内的积水,将装修恢复原状并折价赔偿。

经销商A公司和生产商B公司认为,章先生购买这个净水器已经近两年,现在净水器已经修好,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应只能二选一。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章先生提供的证据可证实净水器渗水实际会导致橱柜等家具损失,并对章先生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但他没有提供具体受损金额。

因此法院结合房屋装修时间、装修新旧程度、已赔付情况、产品价格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衡量,判决经销商和生产商支付章先生损失10000元。

维权攻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消费者遇到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情况时,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维权时一定要固定证据,将受到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并拍照存证,提供具体的损失数字,同时,要注意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只能择一主张。

案例来源: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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