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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灶要什么证件(集成灶达到使用年限出具证明)

集成灶要什么证件(集成灶达到使用年限出具证明)

更新时间:2022-01-20 20:01:25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一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共计6件(来电2件,来信4件)。截至9月15日,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3件。其中,责令整改9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 2021年9月15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2SD

202109050041

1.淄博市沂源县南麻街道沟泉村最南侧,村民冯某泰在基本农田建设集装箱4间和瓦房4间,占用1亩多地的基本农田停放车辆进行汽车维修,机油、柴油撒漏在地面上,投诉人认为破坏基本农田,存在环境污染行为。

2.淄博市沂源县南麻街道沟泉村,8月20日村民冯某祥家中东院墙上挖洞,将冯某祥将生活污水和粪尿排放到村民家门口,洞一直留着,排污水。

沂源县土壤 9月6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汽车维修,机油、柴油撒漏”问题。沂源县南麻街道沟泉村村民冯某泰,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占用林地(非基本农田)79.7平方米建设瓦房1间、轻钢房3间、集装箱房2个。村民冯某泰利用1间瓦房、1间轻钢房居住,占用周边林地停放车辆,并利用2间轻钢房、2个集装箱房,从事汽车维修,维修地沟内有机油、柴油撒漏,存在环境污染现象。

属实 1.沂源县对冯某泰违规占用林地建设房屋的违法行为,责令其90日内完善现居住2间房屋的土地手续。如届时土地手续未完善,将由南麻街道办事处、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协调给冯某泰重新规划宅基地,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搬离。搬离后,立即对违规建设的房屋拆除;对其违规从事的汽车维修点关停取缔,对2间轻钢房实施拆除、对2个集装箱房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对其暂存危废间内的废机油及地沟内的撒漏机油,委托有资质的淄博源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已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南麻街道持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彻底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深度推进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规范标准,形成长效机制。

阶段性

办结

无2 X2SD

202109050096

淄川区供热办食堂油烟扰民。洪山億兴源超市旁的熟食店循环播放大喇叭扰民。山川路喜茶店高音喇叭扰民。金地花园小区门前的鸿泰金街,扬尘。山川路山水缘西门商贩占道吆喝噪音扰民、炒菜油烟扰民。寨里镇北佛村附近破碎石料疑似无环保手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鑫益家园21号楼三单元养狗,粪便不清理。昆仑镇一村晚上大车噪音扰民。淄川区噪音 9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洪山镇人民政府、寨里镇人民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区供热办单位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安装在区中医院停车场内,存在排烟口设置不规范现象,造成油烟扰民。

2.洪山镇“億兴源超市农行店”两侧商户,烤鸭、烤鸡等店铺为招揽生意,使用喇叭进行宣传,产生噪音扰民现象。

3.淄川区山川路与文弘路路口西侧,反映的“喜茶店”应为“洗车店”。目前洗车店已关闭,改为“九味香花椒鸡”,该店为招揽顾客,放置喇叭,噪音扰民。

4.淄川区金地花园小区门前的鸿泰金街,该处路面破损,产生扬尘。

5.淄川区山川路山水缘二期西门,有炒面摊点吆喝声及油烟扰民。

6.寨里镇北佛村附近共有2家企业、3处闲置院落,2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无破碎石料环节,3处院落内也无破碎设备及破碎生产痕迹。对寨里镇北佛村周边13户居民开展随机入户调查,均表示周边无破碎噪音问题。情况不属实。

7.淄川区鑫益家园小区,该小区21号楼三单元车库业主在车库内饲养宠物狗四只,该户业主表示存在有时狗粪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淄川区供热办已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油烟排放口改造。

2.淄川区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加强管理,对周边商户进行宣传引导,避免噪音扰民。

3.淄川区责成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对九味香花椒鸡负责人进行教育引导,同时,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减少扰民现象发生。

4.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张博路雨污分流工程解决该处路面破损问题,计划于11月6日前完成修复。

5.淄川区责成将军路街道加强该区域的管理,对占道经营摊主进行劝离,避免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6.市生态环境局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环境污染行为发生。

7.由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劝导该业主将宠物犬转移。同时做好文明养犬宣传,防止宠物扰民现象发生。

已办结无3 X2SD

202109050086

2021年4月23日,因为庞某刚的违规失职,造成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公司装置区内430余吨焦油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该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向当地环境生态主管部门报告,也没有上报中国石化。临淄区水 9月6日,临淄区组织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庞某刚违规失职”问题。庞某刚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经济保卫部经理,在焦油事故中,由于其所属的经保八队值班人员未向上级汇报,未进行治安检查,治安巡检管理不到位,已对其绩效奖金扣罚2000元。

2.“焦油泄漏”问题。2021年4月23日,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烯烃厂根据生产安排,通过厂际管廊焦油管线往炼油厂输送乙烯焦油。由于管线腐蚀减薄、承压能力下降,4月23日22时左右,焦油管线在乙烯中心路管廊158#柱处发生泄漏;4月24日2时40分左右,炼油厂班组人员发现收油异常后立即汇报并检查原因;4月24日4时左右,烯烃厂停止焦油输送,其间导致焦油泄漏约318吨。

3.“泄漏造成污染”问题。2020年10月,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完成了该管廊地面硬化,并设置防渗围堰。本次焦油泄漏位置处于硬化地面上方,泄漏处围堰容积540立方米,泄漏的焦油收集在围堰内,未发生外溢的情况。泄漏发生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立即组织进行应急处置,将现场泄漏焦油450吨(含蒸汽冷凝水、雨水)全部收集回收至储罐,对地面部分残余油污使用滑石粉清理并按危废合规处置,处置量34.26吨,合计484.26吨,并对泄漏点进行了消漏。2021年9月6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仍有少量的残存焦油黏在围堰内。已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对围堰外周边区域土壤初步布设7个点位外加一个对照点位,地下水初步布设2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

属实 1.临淄区责令中石化齐鲁分公司15日内对黏在泄漏区域围堰内残存的少量焦油依法依规处置,加强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的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市应急管理局督促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阶段性

办结

无4 X2SD

202109050105

1.王村村碑北侧3公里处王村大队板纸厂污水废渣排放到附近。

2.周村区北郊镇管庄生活区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脏乱。

3.张周路蓝天雅居小区沿街商铺知味斋饭店风机作业噪音扰民,污水直排小区下水道,油污堵塞下水道,油烟异味扰民。

4.新建东路25号门前车位长期停放一辆广告餐饮车,油污污染路面,产生餐厨垃圾、噪声问题。

5.站北路西段路北侧、路南侧长期多家电动车店外维修,油污污染人行横道、慢车道。

6.周村区城区部分建筑工地、房屋拆除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无洒水、降尘措施。

7.山东周村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厕管理不到位,异味、蚊蝇、外溢问题。

8.东马凌骏居园小区狗散养后追着人跑叫;

周村区水 9月6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政府、北郊镇政府、丝绸路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村大队板纸厂”现名为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王村村北侧,主要从事纱管纸、瓦楞纸制造生产。该厂生产废水配套建设一套活性污泥生化法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后输送至王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压滤后,存放于厂内污泥暂存库,由山东迈清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转移并进行处置,经核对近两年污泥处置台账,未发现该企业向周边环境排放污水废渣情况。

2.“管庄生活区”为管庄村建设居民小区,小区内部分区域保洁工作不到位,垃圾箱外有少量外溢垃圾。存在垃圾清运、卫生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3.知味斋饭店正常生产经营,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维护。该饭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存在一定噪音及异味情况。该店北侧有一处沉淀池,排放的废水经沉淀池过滤排入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下水道堵塞情况。清理沉淀池时盖板打开产生一定异味。

4.新建东路25号辅道停车位上停放有一辆广告车,车外粘贴“美多集成灶”广告,车内存放集成灶配件等杂物,车辆下枯枝落叶多卫生较差。

5.信访所指路段为电动车销售聚集区,共有电动车销售门头20家,部分商户存在车辆摆放在公共区域店外经营的情况,地面未发现明显油污。周村区已对该路段店外经营情况开展整治,再次现场检查时情况良好。

6.周村区城区内发现部分建筑、拆迁工地现场裸土覆盖不严,部分拆迁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且现场洒水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扬尘污染。

7.自周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以来,全区直管公厕53座由山东周村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维护,部分公厕人流量大、使用率高,存在管理不到位、卫生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8.经询问凌骏居园小区居民,小区内存在散养犬只等不明文养犬行为。

属实 1.周村区督促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废水及固废污泥各项环境治理措施要求,加强各类环保治污设施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污泥规范安全处置。王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2.北郊镇安排人员对外溢垃圾进行清理,9月6日已清理完毕。下一步,督促山东宝洁市政环卫有限公司加强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力度,提高工作标准,做好保洁工作,垃圾日产日清。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噪声及油烟重新进行检测,现已出具检测报告,油烟、噪声检测结果均合格。下一步,北郊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管控,督促该店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保持设备高效运转。

4.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对广告车车主进行训诫,要求其将车辆驶离并告诫其不得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9月6日车主已将广告车驶离,保洁人员对车位周边枯枝落叶进行清扫。下一步,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此路段的巡查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5.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巡查、整治,做好长效保持。要求各商户规范停车秩序,禁止出现占用人行道情况。督促各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自觉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6.周村区政府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拆迁工地逐一巡查,提高参建责任主体扬尘防治措施,加大洒水降尘措施,对裸露土地及建筑垃圾及时覆盖或清理,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7.区城乡环境维护中心对北控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人员管理,高标准维护好公厕环境;责令北控公司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北控公司对管理的53座公厕进行彻底大扫除,保持厕内干燥、干净。下一步,加强日常公厕管护,每日通风、除臭,及时维修公厕损坏设施,防止堵漏,确保公厕正常使用。

已办结无5 X2SD

202109050095

周村区小商品市场一号巷67号门前扬尘。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南空地扬尘。东门路丝绸城烧烤油烟扰民。东南路原周村收费站附近高架桥存在大片裸露黄泥土。恒星路与丝绸路十字路口处东北角一工地土堆未覆盖。东门路与机场路路口西部炭火炭烟扰民。周村区大气 9月6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小商品市场一号巷路段因地下管线安装重新铺设路面,长时间碾压后造成部分路面沙化、破损,存在一定扬尘。目前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周村市政公司正在组织整改。

2.周村区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南空地为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前小型游园,因北门里生活区为简易物业,小型游园绿化带长期无人管理,存在杂草、枯枝枯叶等情况。部分居民从绿化带内穿行,在绿化带内踩踏形成一条宽50厘米左右土路,且游园内部分硬化地面存在沙化现象,造成土地裸露,遇风产生扬尘。

3.该区域有两家烧烤店,分别为醉小牛和六禾烧烤。两店均使用符合要求规范的无烟烧烤炉,其中醉小牛在无烟烧烤炉的基础上加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通过烧烤炉自带净化器、排烟口油烟净化设施两次净化后排放,两店在制作烧烤过程中产生一定异味。

4.信访反映地址应为西南路原周村收费站邹周铁路桥附近东侧周村水库湿地公园项目和邹周货运铁路项目工地,施工后部分地块未进行及时覆盖。

5.恒星路与丝绸路十字路口处东北角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正在建设的街头游园工程工地,目前正在施工中,检查发现存在部分土堆未覆盖问题。

属实 1.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鉴于该路段东段破损严重,需整体提升改造,8月下旬已开始施工改造。西段破损较轻,拟采取混凝土修补方式解决地面破损、扬尘问题,现已开始施工,预计10月底完成修复。

2.已完成楼前绿化带内杂草修剪,枯枝枯叶清理。绿化带内踩踏土路已铺设花砖,沙化地面完成修补,相关问题已解决。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家烧烤店进行油烟监测,现已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下一步,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管控,督促店主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保持设备高效运转。

4.周村水库湿地公园项目施工方立即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督促严格落实好“六个100%”要求,严防扬尘污染及带泥上路现象。大街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加强对该处工地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杜绝扬尘污染现象。

5.工程施工单位立即对土堆进行覆盖,同时对工地其他区域进行查缺补漏,确保裸露土地全部覆盖。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大对其他园林工地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阶段性

办结

无6 D2SD

202109050012

1.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新村二期,4、5、6三个月份晚上22:00后施工,尘土飞扬、垃圾遍地,此前反映过,但是没有解决。怀疑缺少环评、安评以及其他施工手续。现在环保督查期间,暂时停工了。投诉人要求相关部门对施工手续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2.孙娄东村,8月26日晚23:00不明身份人员,在没有砍伐手续的前提下,砍了宅基地西侧的一片树林(80-90棵)。

临淄区大气 9月6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建设项目”问题。该项目4至6月未从事建筑施工,属于文物考古阶段,临淄区未收到相关举报。该项目施工许可证于2020年取得,有环评手续,项目不涉及安评手续。目前,考古已完毕,因未签署开工令,一直未开工,现场已按相关部门要求落实了扬尘管控措施。

2.“没有砍伐手续砍树”问题。采伐由负责开发的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组织,采伐时间为8月26日21:30至22:00,鉴于该地块属于非林地且在国土“二调”数据库中标示为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部分属实 1.临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淄博市扬尘管控“8个100%”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2.临淄区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强化监管巡查力度和频次,监督建设、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已办结无

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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