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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电视出现重叠影闪跳(液晶电视屏幕闪烁跳动怎么解决)

液晶电视出现重叠影闪跳(液晶电视屏幕闪烁跳动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22-01-07 01:06:13

日前,修编的《哈尔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新修编的《规划》非常具体,不仅将楼顶、垃圾桶等列为禁设广告牌范围外,LED广告牌几点开灯几点熄灯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安全问题的人行天桥护栏不得设置广告进行了重点规划。

据介绍,《规划》范围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等9个行政区;《规划》对象包括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规划》期限2020年-2030年。

现状:牌匾没特色且整体分布混乱

目前,哈尔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整体设置较为合理,但局部地区仍与其城市功能分区和景观互不协调。根据哈尔滨市总体城市设计风貌分区规划,设置在城市商业中心、工业区等不同功能区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形式简单,缺少识别性,除了历史街区外,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计没有与片区功能定位相结合,主题不突出,不能体现各功能区特有的特色与内涵。

目前,哈尔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整体分布凌乱且密度不均,部分区域制作档次低,违章广告较多。更为重要的是,商业区墙面广告密度过大,尺寸不一,互相叠加,基本覆盖原有建筑外墙面,缺乏规划引导,没有重点亮点。

同时,一些道路旁的巨大广告牌遮挡交通标志和公共指示标识,不仅分散和干扰司机的注意力,影响行车安全,破坏了建筑立面与建筑空间的完整性,而且影响景观视线和天际轮廓线,存在安全隐患。牌匾标识存在一店多匾、重复或层叠设置的现象非常普遍。

禁止一店多匾 要周边建筑协调

《规划》采用从严控制原则,分区设置,严格控制广告总量和密度,走少而精的路线。规划还考虑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安全性、创新性,塑造美好的城市景观。

《规划》要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不应损害城市景观、建筑物和天际线;不应破坏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不应改变建筑立面的构图关系,且不应遮挡建筑有特色的里面细部。

同一区域或者同一建筑上相邻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其设置的位置、形式、大小、色彩、材料、文字和图案要保持协调统一,并与街道景观、建筑物及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禁止一店多匾。

现有建筑应结合建筑立面情况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进行统筹布局、一体化改造,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实施。新建建筑物在建筑外观设计的同时,应统筹考虑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整体设计,须将其设置方案连同规划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并报相关部门审定。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除了要保证夜间亮化的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光污染。同一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禁止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外文,且以中文为主,宜使用简体字。

户外广告不应出现烟草、涉医涉药内容,不应出现内衣、卫生健康的类型内容,标注企业名称的面积不得超过广告版面的十分之一。

牌匾标识禁止出现包含促销内容信息,例如产品推介、联系方式和价格信息等,展示内容所占比例应小于或者等于60%。

牌匾颜色禁用“大红”和“大黄”

在颜色控制方面,《规划》要求既要整体色调统一,局部也可以有一些对比。禁止采用高饱和度、高明度的色彩,如大面积鲜艳纯色,应严格控制大面积使用红色、黄色等高纯度色彩,应普遍使用低饱和度颜色。在色彩搭配上,原则上控制在2种以内颜色,最多不超过3种。

在材料控制方面,牌匾禁止使用喷绘布、灯箱布、3M等布类,以及LED点光源、LED显示屏等动态和闪跳光源的材料。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照明不得太亮,应与所处区域的环境相协调,当LED显示屏设置在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沿线时禁止播放动态画面,必须采用静态刷屏方式,且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不应小于15秒。

照明开闭时间要进行控制,一般地区,晚上9点至次日早6点半,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应熄灭,其他类型照明广告保持熄灭或者低亮度状态;主要商业区、商务区晚10点至次日早6点半,大型电子屏广告应保持熄灭状态,其他类型有照明广告宜保持熄灭或者低亮度状态;面对或者临近居住建筑或者医院等近似功能建筑的户外广告设施,关闭时间不应晚于晚9点,且禁止播放声音。

楼顶和人行天桥等地禁设广告

禁止利用交通设施、交通标志和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公交站牌(候车厅除外)、隔离护栏,附着载客的公交车车体外部(不含两侧)、出租车和货车等各类机动车。禁止设置屋顶广告,禁止在建筑24米以上部分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人行天桥、立交桥、铁路桥等各类桥体设置广告,但是人行天桥、立交桥中BOT模式、公开转让和政府投资还建的桥体除外;人行天桥、立交桥只能在桥身实体部分设置广告,护栏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禁止设置附着“城市家具”户外广告,包括人行指示牌、公厕、垃圾桶、座椅等。禁止设置占用城市绿地、湿地,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树木生长的户外广告。大型立柱式广告仅允许设置在三环路以外的机场高速公路两侧,其他街路禁设置。彩虹门等充气物广告不得跨越人行道设置,也不得在车行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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