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9年12月23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总局网站公布信息,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从2019年12月20日起,召回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6日期间生产的“SUPOR”牌SW-15T66C电水壶,涉及数量为25300台。
至于产品召回原因,则主要是这因为这批次电水壶壶嘴可能存在锐利边缘,这会在清洗过程中给消费者带来划伤皮肤的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也在2019年12月20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6日、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3日、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14日、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5月22日期间制造的“Midea”牌MK-H517E2(货号WH517E2b)电水壶,涉及数量为83262件。
据了解,美的召回范围内的电水壶,壶嘴防尘盖由于尺寸制造偏差,倒水时可能出现漏水现象,存在烫伤的安全隐患。
尽管从实质意义上来讲,对于品牌厂商来说,产品召回并不算是什么光彩的事儿,但相比产品质量明明有问题不作为的行径,显然美的、苏泊尔主动发起找回的举措,还是显现出了大品牌负责任的态度,这到底还是值得赞许。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的缺陷产品召回过程中,美的、苏泊尔都依据了《缺陷消费者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消除安全隐患。
这里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下《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该规定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也比较低,在实践层面也仅起到指导规范的作用,缺少强制力。
幸运的是,1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该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制度实施后,这也意味着,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国家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理性抽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能效不合格的家电产品;以及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后,向企业和消协投诉后呈现批量化的问题,则可以要求生产企业就这些缺陷产品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召回,这直接将缺陷家电产品的召回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可以肯定的是,伴随着《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正式实施,未来缺陷家电产品的召回势必会呈现出强制性、广泛性的特征,召回信息也将更加透明、公开,届时中国制造将接受全社会更加严格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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