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适用于三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以电热管作为发热元件,通过风扇强制对流传热的,在工农业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电取暖器生产企业。
企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设计研发1、取暖器设计过程应采用设计失效分析模式(DFMEA),对关键零部件建立标准化零件库。
2、取暖器设计过程中应通过软件仿真模拟分析使用及现场安装的适配性。
二、原材料及关键元器件1、涉及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的非金属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燃烧指数至少为850℃。
2、取暖器所有零部件应采用符合RoHS指令2011/65/EU附录Ⅱ修正指令(EU)2015/863、法规(EC)第1907/2006号(REACH)中DBP、BBP、DEHP、DIBP、DHNUP、DIHP、DMEP、SCCP等有害物质限制的环保材料。
3、热断路器和控制表面温度的温控器,其动作温度对其额定动作温度的偏离应≤3℃。
4、发热元件的输入功率对其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应≤±5%。
三、工艺及装备1、应采用机器人自动焊接工艺,并设计定制工装保证焊接定位精度。
2、应采用集成自动清洗线、自动静电喷涂等表面处理工艺,其涂层厚度应满足60um~90um,其耐温应≥180℃,且在经过连续168h老化试验后不应出现明显变色、发黄等现象。
四、检验检测1、应具备材质的阻燃等级测试、十项限用物质(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DEHP、BBP、DBP、DIBP)、部分邻苯(DBP、BBP、DEHP、DIBP、DHNUP、DIHP、DMEP)、短链氯化石蜡(SCCP)的筛选检测能力。
2、应具备零部件耐腐蚀、老化试验、功率偏差检测能力。
3、应具备成品出厂检测及热性能、耐久性、功率衰减、防水等级测试(IPX4)、跌落试验、低温启动的检测能力。
五、质量承诺1、对安装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为用户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
2、在产品售后,对客户的投诉、异议在24 h内响应。
3、除因人为因素及自行拆卸等非制造原因发生的故障损失外,在正常使用、运输、贮存条件下,整机保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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