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1987 年发布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管理细则》中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身份,按留学目标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均在出国前确定,出国后不得改变。公派出国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在国外期间不得攻读学位,但如在规定进修期内已完成出国前确定的进修或研究课题计划,国外的导师和学校愿授予学位则可接受。
于 1987 年发布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管理细则》中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身份,按留学目标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均在出国前确定,出国后不得改变。公派出国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在国外期间不得攻读学位,但如在规定进修期内已完成出国前确定的进修或研究课题计划,国外的导师和学校愿授予学位则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