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层级结构分类
按其是否包含及包含的中间商层级的多少,可以分为零阶、一阶、二阶和三阶渠道。据此还可以分为直接渠道和间接渠道、短渠道和长渠道几种类型。
(1)零阶渠道是制造商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类型。其特点是没有中间商参与转手。直销的主要方式有上门直销、邮销、互联网直销及厂商自设机构销售。直销是工业品营销渠道的主要方式。大型设备、专业工具及需要提供专门服务的工业品,几乎都采用直销渠道。随着科技手段的完善,消费品直销渠道也正在迅速发展。
(2)一阶渠道包括一级中间商。在消费品市场,这个中间商通常是零售商;而在工业品市场,它可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
(3)二阶渠道包括两级中间商。消费品二阶渠道的典型模式是经由批发和零售两级转手营销。在工业品市场,这两级中间商多是由代理商及批发经销商组成。
(4)三阶渠道是包含三级中介结构的渠道类型。一些消费面宽的日用品,如肉类食品及包装方便品,需要大量零售机构营销,其中许多小型零售商通常不是大型批发商的服务对象。为此,有必要在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增加一级专业性经销商,为小型零售商服务。
层次更高的营销渠道也还有,但极罕见。一般地说,渠道层级越多越难协调和控制,会给渠道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根据营销的层级结构,可以分为直接渠道、间接渠道,短渠道、长渠道。
直接渠道是指没有中间商参与,产品由生产者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用户)的渠道类型。
间接渠道是指由一级或多级中间商参与,产品仅由一个或多个商业环节销售给消费者(用户)的渠道类型。
上述零阶渠道即为直接渠道;一、二、三阶渠道统称为间接渠道。
为分析和决策方便,有些学者将间接渠道中的一阶渠道定义为短渠道,而将二、三阶渠道称之为长渠道。
显然,短渠道较适合在小地区范围销售产品(服务),长渠道则能适应在较大范围和更多的细分市场销售产品(服务)。
二、按宽度结构分类
根据渠道每一层级使用同类型中间商的多少,可以划分渠道的宽度结构。若制造商选择较多同类中间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经销其产品,则这种产品的营销渠道谓之宽渠道;反之,则为窄渠道。
营销渠道的宽窄是相对而言的。受产品性质、市场特征和企业营销战略等因素的影响,营销渠道的宽度结构大致有下列三种类型:
(1)高宽度营销渠道。
即制造商通过尽可能多的选择批发商、 零售商经销其产品所形成的渠道。高宽度渠道通常能扩大市场覆盖面,或使某产品快速进入新市场, 使众多消费者和用户能随时随地买到这些产品。消费品 中的便利品(如方便食品、饮料、毛巾、牙刷)和工业 品中的作业品(如办公用品),通常使用高宽度渠道。
(2)中宽度渠道。
即制造商按一定条件选择少数几个同类中间商经销产品形成的渠道。中宽度渠道通常由市场较全的若干个中间商组成,能较有效地维护制造商品牌信誉,建立稳定的市场和竞争优势。这类渠道,多为消费品中的选购品和特殊品、工业品中的零配件等生产厂商采用。
(3)独家营销渠道。
即制造商在某一地区市场只选择一家批发商或经销商经销其产品所形成的渠道。独家营销渠道是窄渠道。独家代理(或独家经销)有利于控制市场,强化产品形象,争抢厂商和中间商的合作及简化管理程序,多由其产品和市场具有特异性(如专门技术、品牌优势、专门用户等)的制造商采用。
三、按渠道系统结构分类
按渠道成员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营销渠道还可以划分为传统渠道系统和整合渠道系统两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