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小型农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1. 市场调研和规划:了解当地农产品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和潜在机会。制定详细的农场规划,包括农产品种类、土地需求、设备和劳动力等。
2. 土地获取:寻找适合农场经营的土地,可以是自己拥有的土地或者租赁他人土地。确保土地具备良好的土壤质量、水源和阳光照射等条件。
3. 农产品选择: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种植。可以选择蔬菜、水果、草药、养殖等多种农业项目。
4. 设备和工具:根据农产品的种植或养殖需求,购买必要的农业设备和工具,如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灌溉设备等。
5. 劳动力安排:根据农场规模和需求,确定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并进行招募和管理。
6. 农业技术和管理: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包括土壤调理、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养殖技术等。
7. 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定合理的农场经营预算,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农场的运营和发展。建立财务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农场的财务状况。
8. 市场销售和推广:制定农产品销售策略,寻找合适的销售渠道,如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等。积极进行农产品宣传和推广,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请注意,农场经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开始之前最好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调研,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农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准备好专业农场申报材料: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4.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合伙制)
5.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合伙制)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以上资料齐全后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