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退休手续应到本人本人存放档案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5楼3505室。
地址:普阳街3177号
申报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应提交本人申请;
2、申报单位应携带申请退休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3、申报单位应从工资管理系统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送审数据。
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人存放档案的管理部门,提出退休申请(档案在本人手中的,将档案存放到档案管理部门后,方可提出退休申请)。档案管理部门按本人申报时间逐月将人员档案集中转交到市社保局企退中心,进入退休审核环节。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市社保局核算退休待遇,之后由本人确认签字;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市社保局企退中心告知其原因,将档案返回申报人原档案管理部门,待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