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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通用评判标准(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图片)

科目三通用评判标准(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图片)

更新时间:2024-08-06 19:31:59

科目三通用评判标准

一、通用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4、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

5、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6、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

7、行驶中空挡滑行;

8、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

9、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10、车辆行驶中骑轧道路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11、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时间大于15秒);

12、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13、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14、考生未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

出现以下情况扣10分:

1、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

2、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

3、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4、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5、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二、上车准备

未按逆时针方向绕车一圈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

三、起步

出现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

3、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

4、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

出现以下情况扣10分:

1、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及时纠正;

2、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四、加减档位操作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与挡位不匹配,扣10分。

五、靠边停车

1、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横道线,不合格;

2、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扣10分;

4、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5、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6、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六、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合格。

七、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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