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评判详细标准共九大部分,分别如下:
第一部分 通用评判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合格。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不合格,时间大于5s。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变更车道、路口行驶方向、靠边停车等)、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档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档),不合格。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不合格。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不合格。累计时间大于15s。
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不合格。详解:5s内两次挂同一档位未成功。
行驶中空挡滑行,不合格。详解:时间大于5秒。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信号行驶(路口导向车道、实线变道、违反禁鸣标志等),不合格。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超速行驶),不合格。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不合格。详解:以实线内侧为准。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不合格,时间大于10秒。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详解:变相邻车道,行驶时间小于10s或转向灯未回位,再次变更车道。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不合格。详解:停车时间大于2s。
第二部分 起步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 cm,扣10分。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扣10分。注意小车必须一档起步。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不合格。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 S即转向,不合格。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扣10分。
上车准备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注意绕车距离离车在50厘米以内。
起步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详解:行驶距离大于1米就扣分。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不合格。行驶距离大于10 m评判。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行驶距离为1m~10 m扣分。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时间大于2S扣分。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 分。转速大于2500转 扣分。
第三部分 加减挡位操作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不合格。详解:未采取一档一离合,完成从起步档到次高档的操作或越级加档。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扣10分。详解:超出各档位速度范围时间大于2s扣分。一档0-20km/h,二挡5-30,三挡15-40,四挡﹥﹦25,五档﹥﹦35。
第四部分 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距离内停车,不合格。150米以内造成靠边停车动作。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注意以边缘线外侧为准。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车门开启时间大于15 秒评判。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 cm,未超出50cm,扣10分。注意以边缘线内侧为准。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50 cm,不合格。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以车门开启时刻为准。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 分
第五部分 直行通过路口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和右转弯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合格。详解: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
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有停车让行标志的未停车或保险杠越过停止线,不合格。
第六部分 左转弯
左转弯通过路口,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扣10分。
第八部分 通过人行横道、车站、学校区域
通过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详解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
通过学校区域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详解:车速大于30km/h以标志区域起始位置为准距离不小于30m。
通过公共汽车站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详解通过站台前30米范围内未踩制动。
第九部分 灯光的评判详情:
夜间行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示意,不合格。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详解:进入有照明道路后使用远光灯5s及以上评判。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进入无照明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 分。进入有照明道路后使用远光灯5s及以上扣分。
模拟夜间灯光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
使用远、近光示意,不合格。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不合格。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科目三合格标准是90分,科目三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袭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2、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3、科目三,又抄称道路安全驾驶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