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可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简单来说,数字人民币就是把实体的人民币数字化,并可通过电子形式支付。数字货币具有网络数据包的主要特征,具有法偿性,受法律保障以及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货币简称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