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法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由公安局备案刻制公章,就可以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根据人民银行关于结算账户管理有关规定,每个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用于现金和日常的结算需要。如有其他方面需要,可以酌情开立其他结算账户。
然后,准备齐全各种相关的申请资料,以备办理审查时被银行驳回申请。开立对公账户需要准备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此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与开户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法人签名的授权书、预留签章卡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提示:所有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其次,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营业网点取号排队,可以在自助取号机上选择“对公业务”的办理按钮打印排队小票,也可以先由大堂经理的指导下填写“对公业务开办申请书”,然后到柜台办理。办理时间为半个小时左右,一般来说开户费用为20左右。提示:各家银行的具体流程和费用有稍微的偏差,以各家银行具体情况为准。
最后,由开户银行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行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应该在两天内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