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水质标注指标:色(度)≤15,无嗅和味,浑浊度≤3,无肉眼可见物等。
溶解氧≥6mg/l
高锰酸钾指数≤6mg/Ⅰ
化学需氧量(COD)≤2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4mg/l
氨氮(NH3-N)≤1㎎/Ⅰ
Ⅲ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三类水质标注指标有:色(度)≤15,无嗅和味,浑浊度≤3,无肉眼可见物等。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适用于源头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鱼虾类产卵、回游越冬、水产养殖、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国家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及旅游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中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