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担当是指政府、领导干部、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表现出来的责任感、担当精神和执行力。以下是履职担当方面的主要表现:
1. 责任感强:履职担当的人员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对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负责,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群众的福祉而努力工作。
2. 服务意识强:履职担当的人员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解决问题和困难。
3. 执行力强:履职担当的人员有着强烈的执行力,能够积极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努力把工作做到位。
4. 创新能力强:履职担当的人员具有创新能力,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推动工作创新和改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产品。
5. 团队合作能力强:履职担当的人员有着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积极与其他团队成员进行协作,推进工作落实,共同实现工作目标。
总之,履职担当是公职人员的一种重要素质,只有具备了这种素质,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工作创新和进步。
主要内容有:1关键在于抓落实。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更要提现在抓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问责制度。
2明确职责所在,增强责任意识,理解岗位赋予我们的任务、使命和目标。尽职尽责的做好工作。
3大事难事看担当,攻坚破难看勇气。看清形式,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尽心尽力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