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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谁提出来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不是笑话)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谁提出来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不是笑话)

更新时间:2024-08-08 11:09:41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谁提出来的

商鞅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秦国商鞅在《秦律》中提出的。秦律,中国秦代法律的总称,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六年)商鞅相秦,实行变法,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刑律及其它方面的法律。

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原文: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翻译: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

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琼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出自史记《商君列传》,这是商鞅提出来的,原话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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