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
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
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
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
③随从作战;
④交纳贡赋;
⑤朝觐述职的义务。
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秦始皇大一统,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