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初一转学需要办什么手续的问题回答: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