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广东省有十个地级市,它们分别是:广州市、海口市、汕头市、湛江市、茂名市、佛山市、江门市、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等。
截至2021年,广东省下属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为: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粤东为: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粤西为: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粤北为: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梅州市,河源市。
1980年广东省有十个地级市,它们分别是:广州市、海口市、汕头市、湛江市、茂名市、佛山市、江门市、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等。
截至2021年,广东省下属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为: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粤东为: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粤西为: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粤北为: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梅州市,河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