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掌管侦查、审判、监督的古代官员名,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秦朝开始设置这个官名掌管刑狱,后来掌管刑狱的官名几经反复更改,如大理、大理寺、大理寺卿等。
廷尉,是秦朝开始设置的官职,主要管理法律、司法方面的工作,其官阶与清代的大理寺卿相当。清朝大理寺卿是正三品,廷尉就应该是正三品。 随着皇帝的变更或朝代的更迭,官府机构有很多变化,官职也有很大变化。
大秦廷尉是最高司法官。廷尉是古代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廷尉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寺。新莽时廷尉改名作士,东汉时复称廷尉,汉末复为大理。魏黄初元年(221)改称廷尉,后代沿袭未改。北齐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历代遵行。颜师古云:“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师古又引应劭说,则谓“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