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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五品官职(秦朝官职品级一览表)

秦朝五品官职(秦朝官职品级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4-07-07 21:07:48

秦朝五品官职

秦朝中央官的基本构成是三公九卿。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三公下设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宗正、典客、少府、治粟内史、廷尉 。秦朝地方地方官,最高为郡守,郡守为一郡之长,郡尉低于郡守,任务是协助郡守管理甲卒,维持地方治安。关塞地区设关都尉。郡尉之下是郡监,郡监不是郡守的副职,而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是中央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对郡守、郡尉有监督作用。

郡下组织是县,县按大小设令或长,令、长主持一县的行政,下设丞、尉二职。丞是令、长的佐助官。尉掌一县之甲兵,负责治安。

县以下有乡,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jiao叫]。三老负责教化。有秩设于大乡,啬夫设于小乡,负责赋税和诉讼。游徼负责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典。

秦朝的廷尉相当于清朝的五品官职位。

廷尉,是中国古代司法审判机构官职名,西汉时也称大理。战国时期秦国始置,秦朝、西汉沿置。列位九卿,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诏狱和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官有正和左、右二监。后改名为大理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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