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制度是明朝特有的一种制度,其中“卫”指的便是锦衣卫,而“厂”除了东厂和西厂外,其实还有个曾短暂存在的内厂。其实东厂、西厂和内厂的主要职责都是侦缉、逮捕和审案,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权力的大小,有意思的是,三者存在时间越短,则权力越大。